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地产LOF;交易代码:160628;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09月2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5789元,截至2024年09月2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38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09月27日起增加大同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通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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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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